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乱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尊龙网平台

 2022/10/19/ 10:26 来源:兰州新区秦川园区

驻区各企业:

  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厉打击偷排、偷放、乱倒等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园区生态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驻区各企业要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查找薄弱环节,补齐漏洞短板,完善内控制度,严格内部管理,依法依规有序处置生产过程产生的各类污染物。严格落实三方面责任:要落实治污责任。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股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将环保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日常,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环评批复要求,加大污染治理投入,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坚决杜绝“先污染后治理、边污染边治理”。二要落实守法责任。要树牢遵纪守法意识,严格守法,坚持依法依许可排污,坚决做好水、大气、土壤、固(危)废等污染防治,严格污染物排放管理,坚决不触碰环境保护法律“红线”。三要落实社会责任。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或相应行业技术标准规定,制定污染物排放监测方案,实时监测管理,及时掌握污染设施运行和污染排放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监管检查。

  二、迅速自查,立即整改环境生态问题

  驻区各企业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的重要性,尽职尽责,采取各种形式迅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自查自纠。一要查大气环境污染风险。重点自查是否按环评要求安装、运行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及特征污染物治理、扬尘治理等环保设施,排放是否达标;排放口是否实现在线监测;vocs及其他刺激性恶臭气体是否做到“应收尽收”,含vocs的物料贮存、输送、投放、生产等环节是否采取密闭措施;废水处理及其他工段产生恶臭及刺激气味的设施是否采取废气收集处理措施,降低刺激性气体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二要查水环境污染风险。全面自查是否按要求建设、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是否全部收集和处理,排污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污水排放口是否按要求安装在线设备,重点区域是否防渗处理,是否违规开展可能污染水体的生产活动。三要查土壤环境污染风险。全面自查生产厂区废水处理系统、油路系统是否存在土壤污染问题;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等设施前,是否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环保部门备案。四是查固(危)废环境污染风险。全面自查固(危)废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产废是否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是否执行危废申报登记制度;危废是否落实标识制度;贮存、转移过程中的防污染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废等行为。

  各企业要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企业负责人牵头负责,成立专班,短期内能整改完成的问题即查即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按计划完成整改,并将查找问题情况定时不定时报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

  三、规范运营,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

  驻区各企业要规范环保管理,建立企业环保责任清单,健全环保工作机制,保障环保经费投入,加强环保教育培训,坚决做到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演练“五到位”。要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发生偷排、偷放、乱倒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环评批复报备、“三同时”验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制度。要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强化外包业务环境污染风险管理,加快环境应急自救能力建设,严格执行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园区环保部门将配合新区环保部门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与执法、公安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队,加强日常巡查、驻点督察、突击检查、夜间巡查,加大联合惩治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偷排、偷放、非法倾倒行为,对偷排、偷放、非法倾倒违法行为一律从严处罚,公开曝光,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屡劝屡犯从严从重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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