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办函〔2023〕19号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4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尊龙网平台

 2023/07/07/ 17:52 来源: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夏增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新区新校区土地划拨费用减免的建议》收悉。对您所提建议,现结合兰州新区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新区新校区土地取得基本情况

  2015年2月,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甘发改社会〔2015〕105号),批准了省教育厅关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项目立项请示,批准可立项项目中包括兰州工业学院项目。2016年10月,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新区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甘教发〔2016〕44号),批准项目实施。2016年10月,兰州工业学院办理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7年3月,办理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017年4月,兰州工业学院向原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报送了《关于办理土地划拨手续的申请》,经原兰州新区国土资源局审核,向兰州新区管委会上报了划拨用地请示。2017年8月和2018年11月,经兰州新区管委会审议同意,将lxq2017016h号和lxq2018014h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兰州工业学院,用于建设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新区新校区,划拨用地总面积1747.609亩(建设用地1453.61亩、代征用地293.999亩),因该用地位于未利用地范围内,“造地”成本未最终审定,按13.9万元/亩收取划拨成本,该项目划拨成本为24291.7651万元,兰州工业学院已缴纳1100万元,欠缴23191.7651万元。

  二、兰州工业学院欠缴划拨成本催缴情况

  兰州新区管委会在完成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新区新校区2宗用地划拨后,多次督促兰州工业学院缴纳土地划拨成本,也多次协调省市相关部门,请求拨付相关资金用于支付土地划拨成本,但因资金不足,至今未缴纳。2019年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均指出该项目划拨成本应收未收,列为巡视巡察问题,要求新区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学院划拨成本仍未缴纳,导致至今未完成整改。

  三、关于无法减免土地划拨成本的说明

  您的提案中建议对兰州工业学院新校区土地划拨费用依法上交后做适当减免,或以支持“出城入园”高校完善基础设施和推动高质量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等适合的优惠政策予以返还,以缓解新校区建设和搬迁面临的巨大资金压力。

  根据《甘肃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划拨土地收入作为土地出让收入,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需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有关规定,不得以各种名义减免或变相减免,兰州新区无法对兰州工业学院新校区土地划拨费用进行减免。

  非常感谢您对兰州新区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并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一号办公楼612办公室

  联系人:张恺                 

  联系电话:0931-8259272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3年7月7日   

兰州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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