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尊龙网平台

 2021/03/30/ 14:39 来源:新区原创

  一、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一)背景情况

  新区自设立以来,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通过大胆改革探索新区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着力提升项目建设速度,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了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但随着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和承诺制不断实施,建设工程参建主体诚信缺失,不履约守信致使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滞后、工程违法发包与承包、各方主体不履职尽责等问题相继涌现,导致产生了一系列建筑市场管理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问题,给新区高质量发展带来了一定影响。

  (二)必要性

  1.推进住建领域信用体系建设。2014年6月,国务院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全面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8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强调加强信用体系建设。2019年7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指出工程建设领域信用建设为其中重点领域之一。

  2.以制度为抓手规范建筑市场管理。2017年12月,住建部出台了《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4月,省住建厅出台了《甘肃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制度。

  3.优化规则体系提升效力层级。自2014年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首次出台《办法》以来,建设工程参建主体信用考评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信用考评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的作用不断突显。2018年,新区对《办法》进行了完善。2021年,随着近两年建筑领域深化改革,结合建筑市场监管现状,新区再次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召开管委会会议审议印发提升了效力层级。

  二、编制过程

  依据住建部、省住建厅《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借鉴发达地区经验,结合新区建筑市场实际,同时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等利害关系人及法务意见,增强了各界对《办法》的知情权和发言权。

  三、重点解决问题

  《办法》以解决新区建筑市场现实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新区建筑市场诚信监管体系,建立“优胜劣汰”竞争机制;

  二是持续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以及参建主体行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发包与承包、偷工减料、围标串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三是完善“承诺制”配套制度,强化参建主体履约行为。

  四、需要说明的有关内容

  (一)被考评的主体

  本《办法》所称建筑市场各方主体是指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包括:

  1.单位:建设、招标代理、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预拌混凝土生产等单位;

  2.相关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的注册执业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

  (二)实施和参与考评的主体

  新区城建和交通局负责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工作。各园区管委会及新区经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林水务局、民政司法和社保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等管委会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参与考核工作。

  (三)考评的方式

  信用考评采用定期和不定期两种方式。定期考评评价期为一个年度,即每年3月1日至次年2月底,次年3月公布考评结果。不定期考评为半年、季度或针对重大事件及发生严重不良行为,对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立即予以考评,及时公布结果。

  按照信用考评得分高低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单位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优秀单位,b级为良好单位,c级为一般单位,d级及发生严重不良行为的单位列入新区建筑市场“黑名单”。

  (四)考评的原则

  针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经营行为、履约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信息进行考核。行为信息包括良好行为信息(附表2)和不良行为信息(附表4-10)。

  每个项目各方主体信用考评得分=基础分100分 良好行为分值-不良行为分值,对于承揽多个项目的单位,依据每个项目考评结果,采用加权平均法则计算。

  (五)考评结果应用

  信用考评结果将作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分类、实行差别化管理的重要依据。

  1.建设单位:信用考评为a级单位,一年内享有评优评先优先权、实施较低频次检查;考评为b级单位,实施常规监管;考评为c级单位,一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实施较高频次监管;考评为d级单位,一年内不得开发新的工程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资质升级、不予兑现优惠政策、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实施高频次监管。

  2.其他参建单位:信用考评为a级单位,在考评期内同等条件下享有承揽工程优先权、享有评优评先优先权、实施较低频次监管;考评为b级单位,实施常规监管;考评为c级单位,一年内适当限制和筛选业务承揽、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实施较高频次监管;考评为d级单位,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不予兑现优惠政策、不得参加评优评先、实施高频次监管。

  3.凡发生《兰州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标准》中认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直接以d级结果进行处理,执行不定期考评,并从公布之日起立即执行。

  (六)考评结果公布

  考核结果呈报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审定后通过兰州新区尊龙ag旗舰厅官网、“信用(甘肃)”、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闻报纸等媒介对外公布。同时,将考评结果报送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录入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信用平台。

  (七)考评结果有效期

  考评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相关政策:《兰州新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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