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许可服务指南-尊龙网平台
1、适用范围:
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
2、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从事药品批发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不得经营药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经营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药品经营许可,除依据本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遵循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
3、受理机构: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常监管机构:西岔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申请条件:
①申请人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的条件;
②申请人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完成筹建后,提出验收申请。
5、申请材料目录:
①《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申请人在线填报,系统自动生成)
②《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情况表》,并将有关人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证书原件(审查后原件退还)、复印件及个人简历附后;
③企业质量体系文件目录,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
④《药品零售企业设施设备情况表》
⑤经营场所、药品仓库的地理位置方位图和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使用权证明文件原件(审查后原件退还)、复印件;
⑥申请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申请的,应提交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事由和授权有效期;
⑦申请人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6、办理基本流程:
进入甘肃政务服务网-→选择区域(兰州新区)-→部门事项-→搜索“药品经营许可”-→在线办理,进行填写即可。
7、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8、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9、结果送达:现场送达
10、监督投诉渠道
电话:0931-8257540
地址:兰州市兰州新区西岔园区6号办公楼405办公室
兰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