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政策内容解读-尊龙网平台
2023/10/30/ 11:05
来源: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28日,省生态环境厅等17部门联合印发了《甘肃省“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将《行动计划》有关政策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及基本定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蓝天、碧水、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近年来,我省噪声投诉居高不下,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每年接到噪声扰民公众举报数量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噪声污染防治形势严峻。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噪声法》)自2022年6月5日起施行;2022年1月5日,生态环境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各省要结合当地实际,推动制定本行政区域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细化措施要求。为贯彻落实《噪声法》和《“十
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着力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噪声污染问题,改善声环境质量,提升噪声污染防治能力,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文明办、省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聚焦于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突出问题,充分考虑了噪声污染防治的特点,系统谋划了我省“十四五”期间各部门拟主要开展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编制实施《行动计划》,对于实现我省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和引领带动作用,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体现,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的具体行动。
二、《行动计划》的突出特点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部署, 坚持统筹规划、源头防治、分类管控、综合施策、社会共治的原则,以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为抓手,加快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稳步推进声环境质量改善。重点突出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人民至上”。《行动计划》编制坚持人民至上,针对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污染问题,强化源头预防、严格传输管控、着重受体保护,鼓励宁静区域建设,优化纠纷处理途径,持续推进“十四五”期间我省声环境质量改善,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安宁和谐生活环境的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强调部门协调联动。《行动计划》是由多部门共同编制、共同完善、共同印发,以各部门现有工作为基础,推动落实各部门计划中与近期拟开展的工作,明确各部门“十四五”期间主要任务,形成联动机制,促进形成“十四五”期间各部门齐抓共管、分工落实的大环保工作格局。此外,《行动计划》编制过程中与各市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等进行广泛交流调研,推动政策落实。
三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行动计划》编制中聚焦了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的关键问题,细化重点领域监管,鼓励典型示范引领,遵循噪声污染防治的客观规律,立足当前治理阶段,紧抓政策、标准、管理等要求,丰富意识、行为、习惯等措施,循序渐进、多措并举,分阶段、有步骤地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水平提高。
四是强化社会共治。每个人都可能是噪声的制造者,也可能是噪声污染的受害者。噪声污染防治涉及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和各个领域。《行动计划》发挥制度优势,加强部门协同,强化上下联动,强化公众参与和公众自我管理,推动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调动全社会力量汇聚治理合力,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治理、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共十一章52条,构建了“1 5 5”的框架体系:实现“1”个目标,持续改善全省声环境质量;深化“5”类管控,推动噪声污染防治水平稳步提高;强化“5”个方面,建立基本完善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
实现“1”个目标。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全省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噪声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升,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到2023年,地级城市全面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评估和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布设、优化调整;到2024年,地级城 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到2025年,全省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85%。
深化“5”类管控。多措并举推动噪声源污染治理,稳步提高噪声污染防治水平:一是严格噪声源头管理,加强规划引导,统筹噪声源管控。二是深化工业噪声污染防治,严格工业噪声管理,实施重点企业监管。三是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细化管理措施,聚焦建筑施工噪声管理重点。四是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动车船路噪声、轨道交通噪声、民用航空器噪声分步治理。五是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规范营业场所噪声管控,加强公共场所噪声监管,加强社区和邻里噪声管理。
强化“5”个方面。以建立基本完善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为目标,强化以下5个方面:一是夯实声环境管理基础,科学划定声环境功能区,提升噪声监管水平。二是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标准规范,强化科技教育支撑。三是系统推进噪声监测,提升噪声监测能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四是全面落实各方责任,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推动噪声污染防治队伍建设。五是积极引导全民共治,构建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