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尊龙网平台

无障碍 联系尊龙网平台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临时用地的批复

来源: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 2024/12/24/ 10:44 

字号:[][][]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你单位《关于申请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新校区项目使用临时用地的请示》(兰科院字〔2024〕120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我局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将位于西岔镇山字墩村,面积约53.649亩的(其中耕地17.5005亩)土地,用于项目办公生活区临时使用,所批准用地不得改变使用用途,占用耕地不得破坏耕作层。

  二、临时用地使用要严格按照你单位与西岔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书约定执行,要严格按照批准范围使用,不得越界使用。

  三、你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在临时用地上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协议期满或遇规划建设需要拆迁,应无条件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涉及的耕地需表土分离。

  四、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5年12月19日;请在临时用地到期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垦工作,待完成复垦后及时向西岔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及我局申请进行验收。如若复垦期结束未完成复垦义务,需从复垦期结束当天开始计算并缴纳临时用地使用费直至验收通过截止。

  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0日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