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秦川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管理的通知-尊龙网平台
2023/09/27/ 18:40
来源: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
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具体规范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全证照管理制度
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许可证。禁止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经营活动。同时,应根据许可证规定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包括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污染防治措施等。
二、规范分类标识制度
一是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二是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时应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及标签。
三、完善转移联单制度
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如实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同时将联单保存齐全,与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同期保存,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数据应当在信息系统中至少保存十年。
四、加强危废运输管理
一是危险废物移出人、承运人、接受人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应当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并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依法承担责任。二是危险废物运输应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照许可证的经营范围组织实施,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应获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运输单位承运危险废物时,应在运输车辆和危险废物包装上按要求设置标志。三是危险废物运输时的中转、装卸过程应遵守如下技术要求:(1)卸载区的工作人员应熟悉废物的危险特性,并配备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装卸剧毒废物应配备特殊的防护装备。(2)卸载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3)危险废物装卸区应设置隔离设施,液态废物卸载区应设置收集槽和缓冲罐。
五、强化环境应急预案工作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同时按照预案要求对事故易发环节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六、加强贮存设施环境管理
一是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二是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
七、加强利用处置设施环境管理
一是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相关设施、设备和场所的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二是按照有关要求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三是重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退役前,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八、加强危废运行管理
一是危废废物入厂时,接受单位要核实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包装、识别标志等相关信息,对接受的性质不明的危险废物进行危险特性分析,同时在利用处置前对危险废物的相关参数进行分析并记录结果。二是定期对利用处置设施、监测设备等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及时维修更换,对环境监测和分析仪器进行校正和维护;三是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及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消除污染处理,方可使用。
九、开展人员业务培训
危废经营单位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制度,定期针对管理和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危险废物鉴别要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危险废物包装和标识、危险废物运输要求、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方法等。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