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秦川园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兰州新区秦川园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尊龙网平台

2024/05/22/ 18:51

来源: 兰州新区秦川园管理委员会

新秦政发〔2024〕12号

兰州新区秦川园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兰州新区秦川园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各镇、小横路中心社区、园区各部门: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兰州新区秦川园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4日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

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兰州新区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24年度)》《兰州新区2024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计划》的规定要求,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基本情况

  秦川园区位于兰州新区北部,现辖秦川和上川两镇,地处黄土高原西北部、青藏高原、蒙古高原和黄土高原的交汇地带,是祁连山脉东延余脉与黄土丘陵的交错地带。总体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东部、西部为剥蚀侵蚀丘陵区,地质环境条件相对简单,泥石流、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较低。

  (一)2024年度地质灾害类型及分布

  1.灾害类型及数量。园区地质灾害主要为不稳定斜坡(潜在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根据地质灾害排查,截至2024年4月,秦川园区有明确责任主体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被纳入兰州新区地质灾害隐患重点防治区,威胁人口27人,威胁财产45万元。

  2.灾害点分布。区内发育的3处潜在滑坡、泥石流等地灾隐患分布于秦川镇铧尖村、上川镇四泉村一带,因削坡建房或短时间持续强降雨威胁等原因形成。

  (二)2024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致灾因素分析。区内地质灾害的形成条件有内在和外部因素两方面。内在因素表现为地形地貌条件、地层岩性等;外部因素表现为降水和人类工程活动等。

  (1)地形地貌。区内地质灾害主要发育于侵蚀堆积黄土丘陵区。该地貌类型区内总体地形是近南北的咸水沟、碱沟等沟谷及其支沟相间的梁峁地形总体地势西高东低、北高南低,一般相对落差约20至100米。侵蚀作用强烈,水土流失严重,植被不发育。

  (2)地层岩性。区内广泛分布的黄土、黄土状土具有结构疏松,垂直节理发育进而形成剪切裂缝,且自重湿陷性,地表水易于下渗,进入土体,土体饱和度加大,土体的粘聚力下降,形成软塑状易滑体,为滑坡的发生奠定了物质基础。

  (3)降水因素 。根据兰州气象部门多年的气象资料统计,秦川园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263㎜,降水多集中在7、8、9三个月,其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0%以上。降水量的年际变化较大,年际间降水量变率为23%,夏秋两季多发生大雨。区内日最大降雨量为45.7㎜,小时最大降雨量为32㎜,10分钟内最大降雨量为12.5㎜。同时根据本年度气象部门汛期预测:2024 年汛期(5~9 月)秦川园区降水总体较去年偏多,其中 7月~8月,全区偏多2 成;9月全区大部降水接近常年。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时有阶段性强降水过程发生。预计由降雨引发的地质灾害可能性相对增加,不排除其它灾害性天气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

  (4)工程活动 。辖区地貌主要为黄土梁峁丘陵地貌,随着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用地问题不足凸显,削山造地形成诸多人工边坡,局部存在崩塌或滑坡灾害风险隐患。威胁着斜坡影响范围内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公路人工边坡多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地质灾害发育程度较低。丘陵区农村临山建房对原始边坡改造,缺乏完善的排水设施,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2.地灾趋势预测

  (1)2024年工程建设情况。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开展,部分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随着低丘缓坡未利用地开发试点项目的推进,部分人类工程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消除。

  (2)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由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共同决定,根据辖区地质环境条件、地质灾害分布特征以及目前工程建设活动强度,并结合新区2024年降雨趋势预测等因素影响分析,预测2024年度区内地质灾害发育频率及危害程度将呈放缓趋势。

  二、防治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园区地质灾害防范期为全年度,重点防范期为 5~9 月份主汛期。现根据园区各类地质灾害的形成特点和主要诱发因素,确定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重点防范期。

  1.潜在滑坡重点防范期。区内大部分潜在滑坡主要受降水的影响,其次受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根据地质灾害形成条件的不同,确定防范期如下:以降水为主要诱发因素的潜在滑坡灾害(隐患)点重点防范期为 5~9 月;以人类工程活动(如修路、水利工程、通讯线路、建房、绿化等)为主要诱发因素的地质灾害,应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和运行期为防范期。

  2.泥石流重点防范期。区内在强降雨天气条件下形成泥石流的可能性仍较大,尤其上川镇,需加强防范。区内泥石流形成的影响因素主要为降水,短历时、高强度降雨是泥石流形成的直接诱发因素。根据园区的降水特点,确定泥石流的重点防范期为5~9月。

  (二)重点防治区 

  综合园区地质灾害发育的地质环境条件、诱发因素、发展趋势等,结合地质灾害点的危险程度和威胁范围,确定园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域位于上川镇四泉村一社附近、秦川镇铧尖村三社一带。

  三、2024年主要防治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

  1.综合防治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与防灾形势相适应的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应急能力为主要内容的综合防治体系。

  2.管理运行机制更加有效。园区、镇、村需进一步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制,充实和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指挥体系,做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构健全、职责明确、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3.科技支撑能力不断提升。强化科技支撑和法规制度的建设,地质灾害调查的覆盖面和精度进一步提高,实现调查评价支撑下的地质灾害动态管理机制。

  4.灾害损失得到有效控制

  加强地质灾害人工巡视、监测,对区内存在的建设边坡进行日常巡查监测和记录,确保建设工程安全。群专结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进一步加强,群测群防全面覆盖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防治转变为主动且有组织和有预见性的工作格局。通过加大监测预警频率,搜集区内降雨资料,对地质灾害体周边河流水位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其对地质灾害活动的影响。同时,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村民应对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编制应急预案,有效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区内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主要任务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治理,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重视基础调查和研究,同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防治资金支持,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齐抓共管新局面。2024年度建设任务主要包括继续开展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及应急演练和综合治理四个方面。

  1.持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结合园区地质灾害风险调查工作核定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汛前,在全区范围内以城镇、村落、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和重点工程建设区域为重点,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彻底查清隐患所在、威胁对象、发生规模和危害程度,建立隐患台账,制订防治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汛中,特别是重要时段,对重点区域、重要隐患开展密集巡查,及时发现险情,提早妥善处置。汛后,要及时总结年度地质灾害防治经验,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2.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完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的监测网络。不断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对已查明的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群测群防建设,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监测到点、责任到人。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并组织做好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的动态监测。通过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监测,掌握地质灾害点的发育变形情况,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要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值守与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值班人员在岗在位,发生灾情、险情后信息报送及时、传送渠道通畅,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处置及时有效,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网络、移动通讯、发放明白卡等方式,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做到宣传资料进村入户,不断提高人民群众主动防范、依法防灾的自觉性,增强自救意识和自救能力。汛期,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以村为单位至少开展1次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四应知、四应会”知识宣传,以镇为单位组织开展1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临灾应急避险能力。

  4.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统筹考虑,结合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危害程度、规模等,对具备条件的隐患点采取削坡减载、支挡、排水等措施进行处置,切实降低安全风险。

  四、防治建议

  地质灾害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通过社会各方面通力合作来完成,防治措施应包括行政管理和技术保障两个方面,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一)行政管理措施

  行政管理措施具体包括: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领导、保障防治工作顺利进行

  要有效防治各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预防,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动态和造成的损失,为预测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修改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防治规划提供依据。

  2.依法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宣传预防知识

  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材料、宣传栏和发放防灾明白卡等多种方式,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能力和地质环境保护意识。

  3.加强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减少人为因素诱发地质灾害

  做好工程建设前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对有可能诱发、加重地质灾害的工程建设项目或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在申请建设用地之前,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报请新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批。对经评估存在地质灾害隐患或工程建设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项目,必须在工程建设中采取防治措施或进行专门治理,严防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二)技术保障措施

  科学防治地质灾害,必须依靠专业技术队伍和强有力的尊龙ag旗舰厅的技术支持。技术保障措施的实施必须遵循“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1.防治依据

  (1)政策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甘肃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2号)、《甘肃省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甘资勘发〔2024〕63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1〕116号)、《甘肃省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兰州新区2024年应急救援演练工作计划》。

  (2)技术依据

  《甘肃省地质灾害风险调查与评价技术规范》(1:50000)、《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调查规范》(1:50000 dz/t0261-2014)、《地质灾害调查技术要求》(1:50000)、《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技术要求》(1:50000)、《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试行)》t/caghp001-2018。

  2.工程措施

  (1)潜在滑坡排水工程。具体做法是:滑体外地表水排水工程以设置一条和多条环形截水沟,拦截旁引地表径流,不使地表水流入滑坡范围之内;滑体内则充分利用自然沟谷,布置成树枝状排水系统,滑体内的湿地和泉水出露处,修建渗沟及明沟等引水工程;此外,整平夯实自然坡坡面,减少坑洼及裂缝;同时植树铺草皮以防止地表水下渗及淤塞排水沟。

  (2)滑坡抗滑治理工程。

  滑坡下部支撑部分的切割或上部挤压部分过荷,采取支挡加固方式,如抗滑挡墙、抗滑挖孔桩(抗滑桩)、锚杆挡墙、竖向预应力锚杆挡墙等。

  五、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园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落实防治责任

  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人民至上原则,抗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主体责任,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格局。

  (三)部门协调联动 

  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本领域地质灾害巡(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和应急处置等防治工作。

  (四)保障防治经费 

  园区自然资源局要统筹做好专项资金预算,秦川镇、上川镇及园区各相关部门要保障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经费的投入,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应急四大体系建设。

  六、应急保障措施

  园区各部门地质灾害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秦川镇、上川镇、小横路中心社区

  1.配合自然资源、农林水、建设、经发、应急等部门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确定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巡查区。每年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汛期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复查,及时调整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对象和巡查区域,并报园区自然资源局备案。

  2.按照《兰州新区秦川园区202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制作并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卡和避险明白卡。

  3.做好辖区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组织工作,确定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责任人、地质灾害巡查员和监测员,并与有关村委会和防治责任人、地质灾害巡查员、监测员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书。

  4.及时将新区、园区发布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发送到村委会(居委会)、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人员和有关单位。

  (二)经济发展局

  1.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重大工程的审批管理。安排灾后重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协调有关方面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因灾失去生存条件的生态移民基金,并督促落实到位。

  2.负责督促工业企业,特别是信息化行业企业、新能源企业对危及其自身安全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

  3.负责重大地质灾害应急物资铁路运输、用电、通信等调度和协调保障工作。做好电力设施、通讯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预防、评估工作,落实防治措施;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电力保障工作。

  (三)财政金融局

  1.负责按国家和省、市、新区、园区有关规定及时安排拨付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资金。

  2.负责并指导镇、中心社区财政部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的拨付和管理工作。

  3.负责督促国有企业,对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

  (四)城市(乡)建设管理局

  1.督促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建议,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防灾措施的检查和落实。

  2.负责管理建设活动中地质灾害隐患的预防和治理工作,对建设工程活动引起的边坡安全隐患,监督致灾责任人进行治理,严防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3.严格执行交通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组织对县道及以上公路沿线周边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的巡查排查,指导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村道路沿线周边的高陡边坡、不稳定斜坡的巡查排查,对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要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4.督促因公路建设引起地质灾害的责任单位对地质灾害进行治理,督促业主落实险情巡查、监测和防灾措施。督促油气管道企业对危及自身安全和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

  (五)农林水务局

  1.组织对危及水库、山塘、水电站、河道、引水隧道等安全的山体、边(岸)坡的巡查排查,并及时报告相关地质灾害事件,指导并督促责任单位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开展水利水电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建议,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防灾措施的检查和落实。

  2.组织相关单位对危及水库、山塘、水电站、河道、引水隧道等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紧急处置。督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引起地质灾害隐患致灾责任人进行工程治理。

  3.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村机耕路及生产道路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防灾计划,检查落实防灾措施;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农村机耕路及生产道路建设的地质灾害预防、应急和治理;负责国有林区、林道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六)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退伍军人服务中心)

  1.负责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进行治理,落实险情巡查、监测、预警预报等防范措施;督促投资兴建教育项目的学校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评估报告建议,负责落实好防灾工程措施;普及中小学生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负责对危及学校安全的地质灾害事件的报告和应急处置。

  2.负责组织对危及医疗机构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组织医疗卫生技术力量,开展医疗救护和抢救地质灾害导致的伤病员工作。加强灾区卫生防疫,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等工作。

  (七)兰州新区应急管理局秦川分局

  组织排查园区矿产、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企业周边地质灾害隐患,发现隐患或险情,及时督促企业落实报告、监测和巡查工作,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工作。

  (八)自然资源局

  1.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园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编制实施园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检查落实防范措施,开展园区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及核查并指导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2.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组织相关单位对因自然因素引发的确需治理的地质灾害,进行工程治理。

  3.监督、指导相关责任人对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进行工程治理。

  (九)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秦川分局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开展对灾区环境的监测,提供环境质量数据与评价,防止发生次生环境污染。开展灾区生态破坏损失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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