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尊龙网平台

2022/07/14/ 15:52

来源: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新区各国有集团公司,省属驻区各单位:

  《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兰州新区2022年第23次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甘肃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肃省建设厅城市供气系统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兰州新区范围内城镇燃气储存、运输、输配、经营、使用等环节发生泄漏、爆炸、火灾、中毒、供应中断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1.4.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指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切实履行各部门的管理、监督、协调、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应急机构的作用。

  1.4.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1.4.5整合资源,联动管理

  明确各单位及人员在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合理调配应急资源,加强应急处置能力。

  1.4.6依靠科技,提升能力

  积极采用先进的监视、监测技术和设施,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员工和燃气用户应急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教育,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5事件分级

  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按其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级别。

  1.5.1特别重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或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1.5.2重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造成3万户以上5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或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5.3较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造成1万户以上3万户以下居民连续停止供气24小时以上,或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5.4一般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造成1万户以下居民供气中断,且24小时内无法恢复,或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6风险评估

  (1)城镇燃气公共设施、设备运行领域。新区建成燃气高压管线12.466公里,次高压(干线)管线39.5855公里,(干线)管线166.4825公里,低压管线(庭院)360.757公里,燃气阀井764座,调压箱柜475座且涉及多处人口密集区,同时随着新区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涉及燃气公共设施、设备的数量持续增长,虽然这些设施设备属于新建设施设备,制造、施工工艺先进,本质安全性高,但若智能化监管水平得不到持续提升,亦会带来较高安全风险;

  (2)用户燃气设施故障、违规使用。天然气设施遍布新区大街小巷、河沟、厂矿、居民区等,存在泄漏、着火、爆炸、大面积停气等突发事件危险性;存在气源单一、限量供气等中断供气的突发事件危险性;存在突发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危险性;存在管网设备腐蚀泄漏等隐患;存在长期形成的管道、站场安全间距不够、管道占压、管道包容等多项重大隐患;

  (3)各类场站燃气储存设施。城镇燃气站场在储存、使用过程如果管理和使用不当,极易发生泄漏、火灾和爆炸等风险。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设立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新区经济发展局局长、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公安局、新区财政局、新区生态环境局、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区应急管理局、新区审计局、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中川园区管委会、秦川园区管委会、西岔园区管委会、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管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新区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新区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讯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新区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新区供电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等单位组成。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2.2主要职责

  2.2.1新区城镇燃气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确定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方案,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应急工作;

  (2)研究、协调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重大事项;

  (3)贯彻落实上级及新区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向新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做好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发布和调查评估;

  (4)建立健全监测预警、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设备等保障体系;

  (5)发布预警公告,制定启动和停止实施应急响应,部署、督查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6)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重大事宜。

  2.2.2新区城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整理,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贯彻落实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定;

  (3)协调新区城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形成联动,并为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4)指导事发园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开展抢险、排险、救援工作;

  (5)经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授权,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根据现场调查结果和专家意见,拟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

  2.2.3新区城镇燃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新区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审批、指导涉及应急响应相关新闻发布工作,发布单位的新闻发布流程要严格遵照《兰州新区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指导涉事部门做好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新区总值班有关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信息的调度和报告。

  新区经济发展局:负责长输管线及气源设施燃气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协调、组织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事件调查、救援保障工作。协调通信企业及时抢修通信设施、保障应急通信,优先保障突发事件信息传递畅通;协调电力公司抢修电力供应受损设施,为突发事件提供能源、电力应急保障。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负责市政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协调、组织等相关工作,协助做好事件调查、救援保障工作。负责在燃气突发事件中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负责在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中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受损道路、公路、桥梁进行抢修与恢复。

  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突发事件调查、参与处理工作,负责相关救灾、减灾工作。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仍存在较大困难的,督促指导各园区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纳入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医疗急救队伍,做好中毒和受伤人员的现场急救工作,及时报告伤病员的救治情况。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协调特种设备专业抢险救援单位做好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各种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抢险工作和技术指导工作。

  新区财政局:负责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抢险和善后处置资金保障工作;协调保险公司做好受灾群众承保范围内的理赔工作;协调燃气保险公司开展承保范围内的理赔工作。

  新区审计局:负责对处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开展处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中的环境质量监测(检测)与引起次生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工作;协助指挥部监督事件责任主体单位进行污染修复工作。

  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现场的灭火和抢险救援工作。

  新区公安局:负责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管制疏导工作,协助组织疏散群众,依法查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单位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帮扶工作;协调调查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原因,核查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各园区管委会:在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新区分公司和其它燃气经营企业:根据燃气设施使用及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与有关燃气管理部门完善安全协作和处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按照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做好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预防、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各项工作。

  新区管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根据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负责或协助各公司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负责或协助各公司实施应急处置工作。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新区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新区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新区分公司:负责做好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通信保障工作。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新区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电力保障工作。

  其他有关单位:根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需要,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2.3园区管委会应急机构

  各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园区应急指挥部,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根据响应级别,负责组织或配合应急救援工作。

  2.4现场指挥部

  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设立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参与单位: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新区公安局、新区生态环境局、新区审计局、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区应急管理局、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管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等。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公文运转、会议组织、会议纪要、信息简报、综合文字,抢险救援证件印制发放,资料收集归档,处置信息调度、汇总、上报,与上级工作组及其他专业组的协调联络等工作。

  (2)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政燃气抢险救援工作由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牵头;长输管线及气源设施燃气抢险救援工作由新区经济发展局牵头。

  参与单位:新区公安局、新区生态环境局、新区应急管理局、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事发地园区管委会、新区消防救援支队、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区管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等。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应急处置具体措施,按照预案和事件处置规程要求迅速组织力量、设备和物资开展紧急处置、抢险救援等工作。

  (3)治安保卫组

  牵头单位:新区公安局

  参与单位:事发地园区管委会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件影响范围内及周边区域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控,社会面管控及秩序维持,对死亡人员进行身份检查、验证等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牵头单位: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参与单位:事发地园区管委会,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

  主要职责:负责伤员紧急医疗救治工作。

  (5)新闻舆情组

  牵头单位: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参与单位: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应急管理局、事发地园区管委会等。

  主要职责:建立新闻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的舆情加强研判;建立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6)事件调查及善后处理组

  牵头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

  参与单位: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公安局、新区财政局、新区生态环境局、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区审计局、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新区商务和文化旅游局、各园区管委会、新区管廊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等。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取证,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做好伤亡的人员及家属安抚、抚恤、理赔及善后处置等工作。

  (7)后勤保障组

  牵头单位:新区经济发展局

  参与单位: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新区财政局、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处置经费拨付,应急物资、设备等的筹集、调拨,确保应急处置物资供应;负责现场指挥部场所设置及现场处置人员食宿保障;提供应急所需交通工具、通信、电力保障及其他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

  (8)专家咨询组

  牵头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

  参与单位: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公安局、新区生态环境局、各园区管委会、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新区分公司、燃气经营企业负责人和燃气专家。

  主要职责:参加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的活动和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根据各相关单位上报和现场收集掌握的信息,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信息进行研判和评估,为应急处置提供决策建议;参与事件调查,对事件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受指挥部指派,对事件发生地和企业给予尊龙ag旗舰厅的技术支持。

  3预防与预警

  3.1预防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牵头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对收集的各类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和分析后,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措施或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各燃气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形成风险辨识管控在前,隐患排查治理在后的“两道防线”,坚决防范遏制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发生。

  3.2监测

  新区燃气主管部门督促指导各园区和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建立本区域、本单位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隐患监控系统,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隐患实施监控。通过日常巡查、信息上报、社会公众投诉等多种渠道收集信息。组织城镇燃气管理、经营单位做好对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重点岗位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危险源监测工作。

  气象、地震、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预警后,要及时分析研判监测结果,预估可能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发布有关预警信息。

  3.3预警

  3.3.1判定预警级别

  发现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险情时,新区、各园区燃气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风险分析评估,依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即将造成的危害程度、发展势态、紧迫性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个预警级别。

  3.3.2发布预警信息

  (1)预警信息发布层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原则上由处置燃气主管部门拟定,报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发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可能波及的地区;

  (2)预警信息内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3)预警信息发布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及第三方商业平台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和预警盲区,基层组织和单位应采取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等方式逐户传递预警信息。

  3.3.3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或降低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危害。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和各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对各类风险点、重要设施的检查监测,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城镇燃气主管部门、燃气经营企业采取以下有关响应措施:

  (1)组织收集、分析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险情信息,研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预警行动方案;

  (2)组织应急队伍、负有应急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3)准备避难场所及应急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易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

  (4)根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实施区域警戒和管制,疏散转移或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5)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运输、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6)及时向社会发布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事态信息,公布应急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3.3.4预警调整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3.3.5预警解除

  确认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险情或危害消除后,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及时解除预警,有关单位终止预警措施。

  4 运行机制

  4.1信息报告

  4.1.1信息报告程序和时限

  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向属地园区管委会报告;事发园区管委会应于1小时内向新区管委会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或不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等。事态紧急、情况复杂的突发敏感事件,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为上级决策和指挥争取时间、赢得主动、提供依据。

  尊龙ag旗舰厅的联系方式:新区城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931一8259428;新区总值班室:0931—8259942;新区应急局:0931—8257800。

  4.1.2信息报告内容

  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实行初报、续报和终报制度,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信息报告主要包括: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性质、简要经过、影响范围、人员伤亡和失联情况、基础设施损毁情况、现场救援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措施、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内容,并报告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及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和执业资格及联系电话。

  4.2先期处置

  发生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燃气经营企业和事发地园区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在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的同时,应启动本单位、本地区应急预案开展先期处置,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工作进展。

  (1)迅速组织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发生地周围群众撤离危险区域,同时做好撤离群众的生活安置工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救援,防止事态蔓延扩大;

  (2)公安、消防、住建等部门应急力量迅速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和切断危险链;实施场所封闭、隔离、关闭区域管道阀门,封锁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现场和危险区域,严禁一切火源、切断一切电源、防止静电火花,防止事态扩大和引发次生事件;

  (3)公安部门立即划定警戒区域,维持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4)卫健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防疫消杀,指导现场救援人员做好人身安全防护等;

  (5)保护国家重要设施和目标,防止造成重大影响;

  (6)严格保护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态扩大而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做好标志和记录;

  (7)及时清除、转移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区域的车辆,组织抢修被损坏的燃气设施,根据专家意见,及时实施修复;

  (8)燃气经营企业及时判断可能引发燃气供应中断的时间、区域和涉及用户数,按照指令制定相应的临时调度、临时供气方案,确保燃气及时恢复供应;

  (9)统一对外发布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信息,做到及时、准确;

  (10)先期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新区管委会及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3分级应对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请省委、省政府后,成立新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先期处置指挥部,紧急启动新区i级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先期处置工作。发生较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由新区管委会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发生一般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园区管委会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事发地园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时,由新区管委会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各行政区域在上一级政府统一指挥下,共同负责应对。

  4.4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i级、ⅱ级、ⅲ级、iv级。新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初判事件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新区响应级别。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突发事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4.4.1新区i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②超出新区应急救援能力的较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2)启动程序

  新区燃气应急指挥部根据综合研判结论,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新区i级应急响应建议,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启动新区i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3)指挥部署

  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由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应对处置,省级或国家级应急预案启动前要全力控制事态发展;启动后,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工作服从上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安排部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开设指挥场所;

  ②各成员单位派出专人在指挥场所24小时值班,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③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到达后移交指挥权;

  ④全面收集事件信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事件态势,研究救援措施及保障工作;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支援需求;

  ⑤监测事件现场风险,分析确定事件影响范围,及时转移影响范围内的群众,控制进入危险区应急队员人数,确保应急队员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有效安全;

  ⑥在新区范围内调度应急资源;视情请求省属或国家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装备支援;根据应急需求动员社会力量,必要时请求驻新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予以支援;

  ⑦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次生、衍生事件的,及时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同时通报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指挥机构;

  ⑧对接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及赴新区支援的应急队伍,做好应在应急救援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⑨在省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应急救援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4.4.2新区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较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②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处置不当可能造成后果扩大的较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③其他需要启动新区ⅱ级应急响应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2)启动程序

  经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新区管委会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省政府及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响应措施。

  (3)指挥部署

  ①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开设指挥场所;

  ②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其他成员单位确定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③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④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视情请求省级主管部门予以指导或支持;

  ⑤全面收集事件信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事件态势,研究救援及保障措施;当事件进一步扩大时,提请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

  ⑥监测事件现场风险,分析确定事件影响范围,及时转移事件影响范围内的群众,控制进入危险区应急队员人数,确保应急队员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有效安全;

  ⑦在新区范围内调度应急资源;根据应急需求动员社会力量;

  ⑧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次生、衍生事件的,及时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同时通报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指挥机构;

  ⑨统一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4.4.3新区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较大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且风险可控;

  ②超出事发园区应急救援能力的一般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③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处置不当可能造成后果扩大的一般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④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

  (2)启动程序

  经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并采取响应措施。

  (3)指挥部署

  ①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开设指挥场所;

  ②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确定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③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④全面收集事件信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事件态势,研究救援措施及保障;

  ⑤持续监测事件现场危险状况,分析确定事件影响范围,及时转移事件影响范围内的群众;

  ⑥在新区范围内调度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设备;

  ⑦统一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4.4.4新区iv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一般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且风险可控。

  (2)启动程序

  经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标准,由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新区管委会报告,并采取响应措施。

  (3)指挥部署

  ①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值班制度,持续关注事件处置情况;

  ②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派相关人员指导事发地园区、镇(中心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③必要时由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给予应急物资、装备和尊龙ag旗舰厅的技术支持;

  ④根据职责参与事件调查。

  4.5处置措施

  在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科学应对,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制定方案。根据事件类型,研判现场信息,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疏散、搜救人员。疏散撤离、妥善安置涉险人员,组织搜救被困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

  (3)抢险救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件扩大或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4)现场管控。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实行交通管制,保证道路畅通,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及时掌握核心区车辆、人员数量;

  (5)安全防护。组织对救援环境和作业条件进行科学评估,根据救援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人身安全;

  (6)医疗卫生救助。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必要时请求省级卫生健康部门、专业医疗队伍予以支援;

  (7)环境监测。组织对事件现场及可能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预测事件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采取控制污染扩散措施;

  (8)工程抢险。组织工程抢险力量,对毁损的燃气管道、铁路、公路、桥梁、电力、通信等重要设施进行抢修,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4.6信息发布

  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协调发布,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及时、准确、公开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并及时发布公众防范措施和初步的核实情况等,并根据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撰写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7响应终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满足响应终止条件:

  ①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件危害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因素已消除,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②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无继续进行的必要;

  ③经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有关消息。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园区管委会、镇(中心社区)组织相关部门和事件责任单位负责事件的善后处置工作,应尽快消除影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及受伤人员医疗救助等;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心理辅导工作;对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做好理赔事宜;及时归还调用征用的物资,物资被毁损、灭失、消耗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做好环境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

  5.2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参与救援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响应、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新区管委会报告。一般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由负责应对处置的园区管委会编制总结评估报告,报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应急保障

  6.1通信和信息保障

  各级城镇燃气应急指挥机构和燃气经营企业要设立事件报警及故障报修通信平台或24小时抢修热线,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建立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和联络员电话通讯录,统一管理,及时更新下发至各成员单位。

  通信主管部门要及时协调有关通信运营商,保障事件处置过程中通信畅通,必要时,在现场开通应急通信设施。

   6.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城镇燃气主管部门、各园区应建立满足处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专、兼职抢险救援队伍,当发生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时应根据现场处置需要,及时调派应急抢险救援队伍赴现场参与处置。

  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充分发挥消防救援队伍在区域分布和技术装备上的优势,负责组织消防队员进行系统的燃气专业抢险知识培训,提高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6.3物资装备保障

  燃气运营企业须根据本单位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风险,配备或储备相关工具、设备、专用车辆、备品备件等应急物资装备,做好维护、保养和更新工作,并统计建立本单位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台账,确保其齐全、有效、可用。

  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应急物资装备排查制度,各成员单位根据预案职责分工,开展应急物资装备排查,明确功能、类型、性能、数量、存放位置和尊龙ag旗舰厅的联系方式,方便应急响应时进行协调、调运、征用和购买。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统计各方应急物资装备,建立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物资装备信息库,方便统一调配和管理。

  6.4医疗卫生保障

  新区城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可能对人体造成伤害的特点,统计选取具有相应医治能力和实力的医疗机构,保证受伤人员得到有效地治疗,同时依托新区急救中心急救车辆队伍,保证受伤人员的快速转运。

  6.5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6.6治安维护

  公安部门要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管制疏导工作,协助组织疏散群众,依法查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6.7技术保障

  定期组织燃气专家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方法、经济损失和恢复方案等进行研究、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并制定突发事件处置的最佳方案。

  6.8应急资金保障

  燃气运营企业应保障燃气风险监控、监测预警、演练培训、抢修抢险等工作的资金需求,相关责任单位承担应急处置费用。

  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监测预警、预案修编、宣教培训、应急演练等经费,由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计划,按照相关规定审批通过后,在新区管委会每年财政预算中予以安排。

  7预案管理

  7.1预案编制、解释和备案

  本预案由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编制,并负责解释。报新区管委会批准并印发实施,并报省住建厅备案,同时抄送新区应急管理局,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及部门(单位)应急职责,编制本部门(单位)应急行动方案,同时抄送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新区应急管理局。

  7.2宣传和培训

  新区、各园区应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城镇燃气突发事件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强预防常识和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新区城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组织不同类别的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响应能力。各燃气运营企业要定期举行演练,提高成员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能力和应急响应能力。

  7.3预案演练

  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地区、本部门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燃气运营企业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新区燃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7.4预案评估和修订

  (1)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建立定期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需做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 奖励与责任追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或玩忽职守等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9附则

  9.1名词术语

  以上、以下:本预案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1.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流程图

  2.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成员通讯录

  3.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专家库联络表

  4.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队伍联系表

  5.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表

  6.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单

  7.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

  相关链接:一图解读——《兰州新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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