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尊龙网平台
2022/07/14/ 16:14
来源: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新区各园区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新区各国有集团公司,省属驻区各单位:
《兰州新区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兰州新区 2022年第23次管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兰州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4日
兰州新区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建立健全新区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规范应急处置行动,充分调动和协调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及时有效防范应对市政设施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降低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危害程度,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列》《兰州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置发生在新区范围内市政设施(不含电力、通信设施)的紧急事件和事故灾害。
1.4 工作原则
1.4.1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始终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减少市政设施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 统一领导,协调联动
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各园区管委会、镇(中心社区)以及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履行职责、协同联动,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4.3 分级负责,属地为主
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以属地园区管委会、镇(中心社区)为主。新区有关部门与属地园区管委会、镇(中心社区)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1.4.4 立足实战,快速反应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根据当前现有的市政设施健全预案体系,完善协调机制,加强力量建设,配备必要装备,加强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反应、高效应对能力。
1.4.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好突发事件预警预防、风险评估、救援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完善、定期维护等工作,提高应对处置能力。
1.5 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对社会生产生活影响范围、危害大小、严重程度等情况,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 一般四个等级。
1.5.1 特别重大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1.5.2 重大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5.3 较大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5.4 一般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1.6 风险分析
新区市政设施突发事件风险主要存以下几个方面:
(1)道路路面严重塌陷导致交通事故或道路周边建筑物倒塌,致使车辆损坏或人员伤亡;
(2)路灯照明和交通信号灯损坏,造成路灯大面积熄灭及通信号灯运行故障,形成交通安全隐患或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桥梁隧道、地下通道、过街人行天桥严重损毁、塌陷,形成安全隐患或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污水处理厂、泵站因设备故障、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污水溢流造成环境污染,或发生安全事故,排水管道漏水导致路面塌陷,排水检查井盖、雨水篦子缺失造成交通安隐患;
(5)暴雨、暴雪、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对市政设施造成损害,对城市安全造成威胁等突发事件;
(6)发生其它涉及市政设施的突发事件、需要进行应急抢险救援的。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新区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组成
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设立新区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新区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副总指挥由新区党工委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副主任、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新区党工委办公室、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新区公安局、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区财政局、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新区生态环境局、新区应急管理局、新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川园区、秦川园区、西岔园区管委会,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新区水务管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新区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新区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新区公司、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新区供电公司、德威华泰(兰州)水务有限公司及相关管线产权单位组成。
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
2.2主要职责
2.2.1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职责
(1)研究确定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协调、指挥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的现场应对工作;
(2)研究、协调市政设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的重大事项;
(3)贯彻落实新区领导有关指示要求,向新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做好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发布和调查评估;
(4)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抢险队伍、应急物资设备等保障体系,发布预警公告,启动和停止实施应急响应,部署、督查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应急工作;
(5)研究处理其他有关重大事宜。
2.2.2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决定;
(2)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市政公用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演练、评估与管理;
(4)建立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收集制度,统一接收、处理、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2.3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新区党工委办公室:负责审批、指导涉及应急响应相关新闻发布工作,发布单位的新闻发布流程要严格遵照《兰州新区新闻发布工作管理办法》执行,指导涉事部门做好舆情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
新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新区总值班有关市政设施突发事件信息的调度和报告。
新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处置中有关重点市政设施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广电、电力等运营商,对各自通信、电力设施进行抢修,保证应急处置信息畅通;应急物资调配。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指挥市政设施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发布市政设施安全信息,承担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安全与质量技术相关工作;督促市政养护单位定期巡查、检测市政设施完好情况,收集汇总市政设施安全信息;负责指导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现场保护、应急处置、抢险施工等工作;负责组织处理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救援抢险方面的交通运输支持工作。
新区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现场的治安、警戒和交通管制疏导工作,组织疏散群众,依法查处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
新区财政局: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抢修应急资金保障工作。
新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处置事故引起或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负责提供相关应急监测信息。
新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负责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参与事故处理工作。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负责协助做好死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经应急管理部门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对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较大困难的,督促指导各园区将符合条件的受灾人员及时纳入相应救助范围。
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中的伤员救治工作。
新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中抢险救援工作。
各园区管委会:负责属地内因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引发社会不稳定等其他问题的处理,做好辖区市政设施应急防范和应对工作,维护辖区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新区市政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新区范围内排水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组建市政设施抢修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检测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工程机械等物资储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开展市政设施抢险排险、应急加固、恢复重建工作。
新区水务管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做好供水保障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供水设施相关应急抢修工作。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新区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甘肃有限公司新区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新区公司:负责新区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通信保障工作。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兰州新区供电公司:负责新区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电力保障工作。
德威华泰(兰州)水务有限公司:负责做好新区污水处理及水循环处理与利用项目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新区污水处理及水循环处理与利用项目设施相关应急抢修工作。
相关管线产权单位: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中引起的各类管线应急抢修等相关工作。
2.3 园区应急指挥机构
各园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成立本级应急指挥部,负责做好本辖区内事故的先期处置和善后工作,根据响应级别,负责组织或配合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4 现场指挥部
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开展突发事件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设立以下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参加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新区经济发展局、新区公安局、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保局、新区财政局、新区生态环境局、事发地地园区管委会等。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各专业工作组做好事故的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做好市政设施突发事件调查和事故评估工作,并及时向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上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2)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参加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及事故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抢险救援、险情控制、人员营救等工作。
(3)治安委会组
牵头单位:新区公安局
参加单位:事发地地园区管委会等。
主要职责:负责对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发生区域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并做好事故取证及证据保存,保证抢险救援道路交通畅通。事发地园区管委会、镇(中心社区)负责组织区域人员的疏散等工作,确保人员处于安全区域。
(4)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新区卫生健康委
参加单位:事发地园区管委会,相关医疗卫生机构等。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有关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开展伤病员的医疗救治和转运工作;及时向新区建设工程应急指挥部通报伤员医疗救治情况。
(5)环境监测组
牵头单位:新区生态环境局
参加单位: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新区应急管理局、新区消防救援支队等。
主要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提出污染控制与处置建议,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废弃物的收集、处理进行监督管理,协助事故调查组核实污染损害情况。
(6)新闻舆论组
牵头单位:新区党工委办公室
参加单位:新区应急管理局、新区公安局、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事发地园区管委会等。
主要职责:负责做好新闻与舆情的回应工作;建立新闻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的舆情加强研判;建立快速反应协调联动机制,提高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
3 预防与预警
3.1 预防
各市政设施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市政设施巡查、检查、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根据各类市政设施特点,梳理隐患风险因素,划分监督管控风险等级,形成风险隐患台账,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较大或敏感度高的风险源进行评估,提出防范措施。依法依规实施全面、严格的监管。
3.2监测
健全完善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监测制度,通过市政设施定期专业检测、日常检查及公众举报、基层单位上报等多渠道收集信息,对气象、地震、自然资源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响应,实现信息互联共享,提出防范应对工作要求。
3.3预警
3.3.1判定预警级别
发生市政设施险情时,新区及各园区负有市政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及时组织风险分析评估,对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危害强度、影响范围以及次生事件进行综合研判,确定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预警级别从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四个级别。
3.3.2发布预警信息
(1)预警信息发布层级。事故预警信息根据预警级别由各园区管委会、新区管委会发布,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通报可能波及的地区。
(2)预警信息内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应包括突发事件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
(3)预警信息发布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等媒体及第三方商业平台及时准确发布预警信息。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等特殊场所和预警盲区,基层组织和单位应采取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等方式逐户传递预警信息。
3.3.3预警响应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突发事件或降低突发事件危害。各市政设施责任单位加强对各类风险点、重要设施的检查监测,积极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新区及各园区管委会、市政设施主管部门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以下有关响应措施:
(1)组织收集、分析突发事件险情信息,研判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制定预警行动方案;
(2)组织应急队伍、负有应急职责的单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3)准备避难场所及应急设施,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使用;标识、警戒、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突发事件危害的场所,控制或限制易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
(4)根据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实施区域警戒和管制,疏散转移或妥善安置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
(5)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交通运输、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6)及时向社会发布事态信息,公布应急措施,回应社会关切,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3.3.4预警调整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要密切关注事态进展情况,并依据事态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3.3.5预警解除
确认突发事件险情或危害消除后,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应及时解除预警,有关单位终止预警措施。
4 运行机制
4.1信息报告
4.1.1报告程序和时限
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向属地园区管委会报告;事发园区管委会应于1小时内向新区管委会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或不报,同时通报可能受影响的地区、部门和企业等。事态紧急、情况复杂的突发敏感事件,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为上级决策和指挥争取时间、赢得主动、提供依据。
尊龙ag旗舰厅的联系方式:新区建设工程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8259428;新区总值班室:0931—8259942;新区应急管理局:0931—8256031。
4.1.2 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实行初报、续报和终报制度,初报要快,续报要准,终报要全。市政设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主要包括:事件发生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突发事件现场情况;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突发事件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2先期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单位、事发地园区管委会、镇(中心社区)及其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自救互救,疏散、撤离、安置受威胁人员,控制、封锁突发事件现场,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协助维持现场秩序,为后续救援创造有利条件。先期处置情况应及时报告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新区管委会。
4.3分级应对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市政设施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请省委、省政府后,成立新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先期处置指挥部,紧急启动新区i级应急响应,统一指挥先期处置工作。发生较大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由新区管委会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发生一般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由事发地园区管委会负责应对,必要时报请新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给予支持。
事发地园区管委会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时,由新区管委会提供支援或者负责应对。涉及跨行政区域的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在上一级政府统一指挥下,共同负责事件应急处置。
4.4响应分级
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i级、ⅱ级、ⅲ级、iv级。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初判突发事件级别、应急处置能力以及预期影响后果,综合研判确定新区响应级别。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突发事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4.4.1新区i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特别重大、重大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②超出新区应急救援能力的较大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2)启动程序
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根据综合研判结论,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提出新区i级应急响应建议,由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定启动新区i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省委、省政府报告,请求支援。
(3)指挥部署
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由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组织开展事件处置,省级或国家级工作组到达前要全力控制事态发展;省级或国家级工作组到达前后,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工作服从工作组统一安排部署。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开设指挥场所。各成员单位派出专人在指挥场所24小时值班,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
②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必要措施,全力防范事件后果扩大;
③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处置,省级或国家级工作组达后移交指挥权;
④全面收集突发事件情况,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事件态势,研究处置措施及保障工作;根据事件发展趋势,向省委、省政府及省级相关部门提出支援需求;
⑤监测现场风险,分析确定事件影响范围,及时转移事件影响范围内的群众,控制进入现场危险区应急队员人数,确保应急队员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有效安全;
⑥在新区范围内调度应急资源;视情请求省级或国家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装备支援;根据应急需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救援;
⑦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次生、衍生事件的,及时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同时通报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指挥机构;
⑧做好省级或国家级工作组相关保障工作;对接赴新区支援的应急队伍,做好应急队伍在救援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⑨在上级相关部门指导下,做好应急救援信息发布,事件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4.4.2新区ⅱ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时段的较大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②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处置不当可能造成后果扩大的较大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③其他需要启动新区ⅱ级应急响应的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2)启动程序
经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新区管委会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省政府或省级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响应措施。
(3)指挥部署
①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开设指挥场所。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及时处置相关信息和事项;其他成员单位确定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②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省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指示批示要求,统一部署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③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救援;视情请求省政府及省级主管部门予以指导或支持;
④全面收集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突发事件态势,研究救援及保障措施;当突发事件进一步扩大时,提请启动更高级别应急响应;
⑤监测现场风险,分析确定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及时转移突发事件影响范围内的群众,控制进入突发事件现场危险区应急队员人数,确保应急队员个人防护设备和措施有效安全;
⑥在新区范围内调度应急资源;根据需求动员社会力量;
⑦对可能或者已经引发次生、衍生事件的,及时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同时通报相关行业领域的应急指挥机构;
⑧统一发布应急救援相关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4.4.3新区ⅲ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①发生较大市政设施突发事件,且风险可控;
②超出事发园区应急救援能力的一般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③事件本身比较敏感,处置不当可能造成后果扩大的一般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④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市政设施突发事件。
(2)启动程序
经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标准并提出建议,由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并采取响应措施。
(3)指挥部署
①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进入应急状态,开设指挥场所;
②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相关成员单位确定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
③视情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和人员赶赴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救援;
④全面收集突发事件信息,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及时会商研判突发事件态势,研究救援措施及保障;
⑤持续监测现场危险状况,分析确定事件影响范围,及时转移事件影响范围内的群众;
⑥在新区范围内调度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设备;
⑦统一发布应急救援信息,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工作。
4.4.4新区iv级应急响应
(1)启动条件
发生一般市政设施突发事件,且风险可控。
(2)启动程序
经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研判,认定达到启动标准,由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启动iv级应急响应,第一时间向新区管委会报告,并采取响应措施。
(3)指挥部署
①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值班制度,持续关注事件处置情况;
②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指派相关人员指导事发地园区、镇(中心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③必要时由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给予应急物资、装备和尊龙ag旗舰厅的技术支持。
4.5处置措施
在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科学应对,组织开展一下应急处置工作:
(1)制定方案,根据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具体类型,对救援环境和作业条件进行科学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2)疏散、搜救人员,疏散撤离、妥善安置涉险人员,组织搜救被困人员,紧急抢救受伤人员;
(3)抢险救援,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控制危险源,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突发事件扩大或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4)现场管控,划定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实行交通管制,保证道路畅通,严禁无关车辆、人员进入,及时掌握核心区车辆、人员数量;
(5)协助救援,组织市政抢修人员协助抢救人员、围蔽现场、警戒受影响范围。
(6)医疗卫生救助,组织开展现场紧急医疗救护,及时转移危重伤员。必要时请求上级卫生健康部门、专业医疗队伍予以支援;
(7)环境监测,组织对现场及可能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监测,综合分析和评价监测数据,预测次生环境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
(8)安全防护,根据救援需要,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人身安全;
(9)工程抢险,调动设备、器具和市政抢险人员到现场分工抢险,对损坏的市政设施及时抢修恢复或替换,保障安全使用性能。
4.6信息发布
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由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负责,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力求在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
4.7响应调整
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或指挥部办公室根据事故情况变化,结合事故实际调整响应级别。
4.8 响应结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满足应急结束条件:
①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件危害得到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件的因素已消除,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
②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③经启动应急响应的指挥机构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事发地园区管委会组织相关部门和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发生单位负责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应尽快消除事件影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做好遇难人员善后处置及受伤人员医疗救助等;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和心理辅导工作;对应急救援中伤亡的人员及时给予救治和抚恤;督促保险公司积极做好理赔事宜;及时归还调用征用的物资,物资被毁损、灭失、消耗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做好环境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工作。
5.2总结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的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参与救援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中的响应、决策、指挥和后勤保障等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一般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由负责应急处置的园区管委会编制总结评估报告,报新区市政设施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6应急保障
6.1资金保障
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制定应急救助支持政策,新区财政局负责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资金保障,确保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措施顺利实施。
6.2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
新区管委会、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专业物资、器材、工具的储备,建立相应的物资数据库,做好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6.3通信与信息保障
新区经济发展局及各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应急通信、应急广播保障工作体系,建立有线和无线相结合、基础电信网络与机动通信系统相配套的应急通信系统,健全应急通信保障体系,确保应急救援通信畅通;各成员单位及有关人员在应急预案启动后,要保持通信联络畅通。
6.4医疗卫生保障
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卫生应急工作,及时为受灾地区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6.5交通运输保障
新区公安局、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要依法建立紧急情况社会交通运输工具的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6.6治安维护保障
新区公安局制定市政设施突发事件维护治安秩序、交通秩序行动方案,加强重点地区、重要目标、重点区域、重要设施安全保护,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事发地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配合做好治安维稳工作。
6.7公共设施保障
新区通信、电力、供水、燃气、供热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备用设施和备用方案,提升公共设施保障能力。确保在公共设施遭到破坏的紧急情况下,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通信、通电、通水、通气、通暖,全力保障突发事件应急行动顺利进行。
6.8 气象信息服务保障
新区应急管理局要加强灾害性气象监测、预报,及时提供气象分析资料,为应急工作提供气象资料服务。
6.9 技术保障
专家组研究分析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重大问题,为应急救援提供尊龙ag旗舰厅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6.10 装备保障
根据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和救援新技术、新装备的开发应用,应建立必要救援资源储备,包括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先进救灾设备、设施等,以提高应对复杂设施破坏事件的能力。应急处置中,储备的应急资源不能满足处置需求时,新区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及时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提出支援要求。
7预案管理
7.1预案编制、解释和备案
本预案由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编制和负责解释,报新区管委会批准后印发实施,并报省住建厅备案,同时抄送新区应急管理局,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各相关部门(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及部门(单位)应急职责,编制本部门(单位)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行动方案,同时抄送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和新区应急管理局。
7.2宣传和培训
新区、各园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市政设施责任单位要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预案和预防市政设施突发事件有关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
7.3预案演练
新区、各园区及其有关部门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地区、本部门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市政设施责任单位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相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4预案评估和修订
(1)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建立定期评估制度,组织专家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②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③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④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⑤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⑥在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需做重大调整的;
⑦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8 奖励与责任追究
市政公用设施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在日常管理中及时发现事件隐患并报告,有效避免市政设施突发事件发生的人员,以及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以上、以下:本预案所称“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包含本数。
9.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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