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示-尊龙网平台
2024/04/15/ 15:45
来源: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我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清理。
经查,我局清理出截至2023年11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有效期届满的业户2162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决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予以注销。
被注销的业户不得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特此公示。
联系电话:0931-8254886、0931-8254855
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2024年4月15日
兰州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