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尊龙网平台

2024/03/08/ 18:02

来源: 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兰州新区党工委关于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机关党建、群团组织、精神文明、侨务、工商联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一战线、民族宗教、机关党建、群团组织、精神文明、侨务、工商联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新区统一战线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新区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鼓励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推荐职能,负责做好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二)负责新区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协调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分析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现状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指导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开展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四)统一管理民族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新区民族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五)统一管理宗教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六)负责新区工会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指导新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抓好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七)负责新区共青团工作。贯彻落实党的青年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做好团员及青年的思想引领工作,协调和指导新区各级团组织开展工作,抓好基层团组织建设。

  (八)负责新区妇联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妇女儿童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协调指导新区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工作,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抓好基层妇女组织建设。

  (九)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拟定侨务工作措施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十)负责新区工商联工作。协助党工委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

  (十一)承办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内设处室做好各类综合性日常事务,协助部领导对政务、业务等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检查督促;负责拟定和修改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重要文件、重大会议纪要、综合性汇报等文字材料;负责审核以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关党委、工会、妇联、团委等名义印发的公文;负责做好机关文秘、文电收发、保密、会议组织、档案和固定资产管理、办公用品、文印设备的管理、采购工作;负责协调各处室做好目标任务考核、日常考勤以及内部绩效考核工作;负责统一管理和调遣单位公务用车;负责做好机关财务管理和人事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科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新区关于统一战线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向党工委反映统一战线工作全面情况,提出开展具体工作的意见建议;监督检查统一战线政策执行情况;联系新区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反映意见建议,鼓励民主党派充分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职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推荐工作;调查研究新区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加强新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依法保护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广泛联系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民族宗教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依法加强新区清真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管理。

  负责港澳台侨事务,依法组织协调港澳台胞、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合法权益维护工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的涉侨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关党建工作科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新区党工委和机关党委关于党的决议、决定;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形势和任务教育,做好专兼职党务干部和党员的培训工作;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做好党员管理和发展工作,审批机关发展的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督促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进行按期换届;审批新区机关党组织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人选;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作风建设,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审理新区机关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审批处理决定;协助新区党工委有关部门督促机关各单位开好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肃组织生活,落实党内关怀,指导新区机关党组织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表彰优秀党员,按程序处置不合格党员;负责新区机关党组织、党员的统计和党费的收缴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负责新区机关党组织和党员信息库的建设及党内统计年报工作;对新区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新区党工委关于党的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新区机关党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作出决定、批复或者答复;对新区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研究和指导,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协调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支持它们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活动;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

  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区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分析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现状问题,向新区文明委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制定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其他工作方案;负责组织开展新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着力提高新区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负责新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和管理;负责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创建工作,指导文明校园、文明家庭、文明餐桌等各类创建活动;负责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评选、命名、表彰和推荐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负责新区学雷锋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网络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进新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负责新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持续推进移风易俗、美丽乡村及乡风文明建设;负责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规划、指导、协调、检查落实等各项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工会和妇联工作科(兰州新区工会工作委员会、兰州新区妇女工作委员会)

  统筹新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指导新区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党工委、管委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劳动关系矛盾纠纷的协调处置和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推动企业、行业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指导基层工会进行工资协商谈判,维护新区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和引导基层工会开展劳动竞赛、职工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技术改造等活动;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发动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引导职工和工会会员增强主人翁意识,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文化体育活动;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管理、使用、审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基层工会加强工会资产管理;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筹新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指导新区各级妇联组织开展工作;关注与妇女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新区党工委反映新区妇女工作现状和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做好妇女创新创业工作,组织开展劳动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居家灵活就业等工作,搭建服务平台,拓宽就业渠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各方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接待和受理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教育和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妇女工作计划;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培训、推荐、选拔优秀女干部工作,做好下一级妇联领导班子协管工作;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共青团工作科(共青团兰州新区工作委员会)

  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市和新区关于青少年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新区共青团组织建设、团员发展和团费收缴工作;负责制定新区共青团工作计划和青少年发展规划,会同各单位党组织指导、检查、督促、考核新区各级共青团的工作,协助新区各单位党组织选拔、管理、考核、培训团的干部;负责新区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规范新区青年志愿者的组织管理;依法维护新区青少年合法权益;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强化对团员青年的思想引领;加强新区青少年对外友好交流工作;负责团员青年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升团员青年综合素质;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工商联工作科(兰州新区工商业联合会)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非公有制经济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新区工商联会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负责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和政治安排、社会安排的推荐等工作;健全和完善会员诉求渠道,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参与相关经济纠纷的调解、仲裁等工作;负责商会(协会)的组建,指导所属商会(协会)各项工作开展,做好会员发展和入会服务及有关资料的统计工作;指导商会(协会)党组织建设工作,推动成立行业性党组织;负责工商联组织的对外联络工作,增强与省内外非公经济组织和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积极开展民间外交,引导会员参与“一带一路”和新区经济建设;为会员提供政策信息、人才交流培训等服务;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大力支持慈善公益事业发展,积极投身光彩事业;承办党工委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1845.68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845.6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99.77万元,占97.51%;2024年纳入年初预算提前下达指标45万元,占比2.44%,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91万元,占0.05%。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845.68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541.77万元,占83.53%;项目支出303万元,占16.42%;上年结转0.91万元,占0.05%。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845.6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0.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1541.77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128.56万元,同比增加8.33%,原因是2024年度工会经费855.20万元相比2023年732.90万元增加了122.3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618.02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为106.58万元;绩效工资为300万元;个人取暖补助18.86万元;津贴补贴为67.48万元;过渡期奖励性补贴21.98万元;长期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3.16万元;绩效工资为23.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纳25.9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5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7.11元;工伤保险缴费0.32万元;失业保险缴费0.65万元;住房公积金为18.97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923.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3万元;其他交通费39.44万元;办公费3.75万元;印刷费1.25万元;邮电费4.75万元;差旅费11.25万元;工会经费855.20万元;福利费4.06万元,培训费1.92万元;维修维护费(财政专网)1.5万元。

  (二)项目支出

  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258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3.2万元,同比增加1.24%,原因是2024年度工作经费相比2023年度增加7万元,会议室租赁费相比2023年度减少12.6万元万元,精神文明建设精神相比2023年度增加13万元,工商联招商经费相比2023年度减少了4.2万元。

  经济社会发展项目0个,保障运转经费10个,主要是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费150万元;工作经费52万元;工商联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0万元,慰问经费20万元,会议室租赁费16万元。2024年纳入年初预算提前下达指标: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专项资金15万元,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30万元。上年结转指标关于下达2023年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项资金0.91万元。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群众团体事务29行政运行01(16个)1462.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1个)31.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1个)1.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1个)16.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公务员医疗补助03(1个)7.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1个)22.40万元。比上年增加26.4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职务职级调整,单位在职人员相应的工资及公积金、采暖补贴、社会保障费等较上年有所增加。

  项目支出:20129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群众团体事务行政运行(1个)16万元,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个)150万元,2013499其他统战事务支出(1个)52万元,2012899其他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支出(1个)20万元,2012399(3个)其他民族事务支出45.91万元。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会议室租赁费相比2023年度减少12.6万元万元,精神文明建设精神相比2023年度增加13万元,工商联招商经费相比2023年度减少了4.2万元。其他较上年没有增减变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63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接待费0.63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23万元,增长36.51%。2024年我单位新增1名职工,年初人员工资调增,工资基数增加,故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未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故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1.92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0.82万元,下降42.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线上培训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未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未列支会议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1227.66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170.76万元,原因是2024年度工会经费855.20万元相比2023年732.90万元增加了122.3万元。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万元。

  2024年,部门(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98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净值金额为173.92万元。预算部门共有本部门共有其他租赁用车3辆,主要负责各职能科室日常公务用车。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0.5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2024年无非税收入。”

  (三)重点项目情况

  2024年“本部门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如果2024年本部门“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5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5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党群部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5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个,完成率为7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底方可开展,部分项目根据全年实际进展情况,待年底统一核算费用或验收后拨付相关经费。截至10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5个,完成率为80%。“双监控”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年底方可开展,于12月中旬完成支付。绩效运行监控在部门内部通报整改情况:对绩效监控发现的资金支付率低的科室进行提醒,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进度,对于上年资金支付率低的项目,来年压减项目资金或不再安排项目资金。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3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9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1个,项目支出5个,转移支付项目3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当年盘活财政资金0万元。2024年度增加部门预算项目2个,但预算总量未变动,故增长率为0%,同时对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调整的1个,调整的主要原因是受项目进度影响。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23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28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  

2024年03月02日   

  附件:1.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兰州新区党群工作部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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