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尊龙网平台
2024/03/08/ 15:16
来源: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五、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九、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六、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五、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拟订新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新区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牵头拟订社会救助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指导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新区村(居)民自治工作;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指导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推进慈善事业发展;负责婚姻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行政区划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工作。
(二)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管理,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配合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拟定及落实;负责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持新区就业形势稳定。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险体系;负责新区本级社会保险经办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新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负责新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工作;协调做好农民工工作;负责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三)拟订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劳动就业、教育、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四)承担新区司法行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加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领域执法监督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内设办公室、救助慈善与社会工作科(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社会事务科(残疾人工作科)、法治科、医疗保障科、司法工作科、就业促进科、劳动保障监察科、社会保险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公室、退役军人事务科11个科室。截止2023年底共有工作人员57人,其中在编人员41人,聘用人员16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7378.17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47378.1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91.95 万元,占27.2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3478.83万元,占70.66%;
上年结转收入1007.39万元,占2.13%;
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47378.17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391.9万元,占2.94%;项目支出44978.88万元,占94.93%;上年结转1007.39万元,占2.13%。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3741.45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9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28.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8.05万元、农林水支出357.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5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391.9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92.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95.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支出96.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12349.55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7358.15万元,增长147.42%,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新区社会福利院和救灾物资储备库质保金预算资金,二是本年预算批复增加了当年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及结转的转移支付资金。本年本级预算项目构成主要为保障运转和其他项目,具体分类如下:
保障运转经费3个,主要是彩虹城集中办公区租赁及运营经费、会议场地费和业务经办经费。
其他项目58个,主要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基础性养老金,65周岁以上倾斜补贴、重度残疾人及一户多残等家庭生活水电气暖费用补贴、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经费等。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1)行政运行本年预算1230.49万元,较上年增加62.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2)劳动保障监察本年预算7万元,较上年增长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建设经费。
(3)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3万元,比2023年减少5.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会议及培训总量,会议场地租赁费相应减少。
(4)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36万元,比2023年增加5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增加了道路命名、路牌设置、乡村地名标志设置经费和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一次性奖励资金预算项目。
(5)行政单位离退休0.47万元,主要为单位离退休人员医疗补助,2023年未单独列预算。
(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4.69万元,比2023年增长18.8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调整后支出增加。
(7)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10万元,比2023年增加31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需补记职业年金266万元,其他增长部分为预计记实转移人员及退休人员的职业年金。
(8)公益性岗位补贴327.2万元,比2023年增加303.2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预算批复增加了本年及结转以前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
(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2960.11万元,比2023年增加2840.11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预算批复增加了本年及结转以前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
(10)老年福利319.38万元,比2023年增加203.38万元,主要原因职能划转后增加了高龄津贴预算200万元。
(11)康复辅具100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12)殡葬4万元,与2023年预算数持平。
(13)养老服务318万元,比2023年增加253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和村级互助幸福院建设项目增加,建设经费较上年增长115万元;本年新增了兰州新区新康居家养老网络建设等预算项目。
(14)残疾人康复211.9万元,比2023年增加111.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批复增加了本年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
(15)残疾人就业6万元,比2023年增加6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了结转以前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
(16)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254.82万元,比2023年增加510.7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信息消费补贴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预算,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残疾人发展补助补贴等资金因人员增加,数额较上年有所增加。
(1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0万元,比2023年增加10万元。
(1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90万元,比2023年减少210万元,主要原因为结合实际人数和上年资金结转情况,对本年预算做了调减。
(19)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7.11万元,比2023年增加2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结转资金。
(20)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1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5万元,主要原因为职能划转后减去了高龄津贴预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基础性养老金、65周岁以上倾斜补贴等随人员增加预算资金稳步提高。
(21)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95万元,比2023年减少15万元,主要代缴人数减少。
(2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26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支出财政补助、兰州新区社会福利院工程建设质保金、兰州新区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建设质保金、婚俗改革经费等项目。
2.卫生健康支出
(1)其他公共卫生支出0.11万元,为2023年结转的新冠患者救治费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7.74万元,比2023年增加23.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调整后支出增加。
(3)公务员医疗补助13.98万元,比2023年增加1.09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及缴费基数调整后支出增加。
(4)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160万元,比2023年增加26万元,预算增加的原因为参保缴费人数增加。
(5)城乡医疗救助20万元,2023年未列入预算。
(6)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44.64万元,均为本年及结转的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3420万元。
4.农林水支出
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57.06万元,比2023年增加307.06万元,主要原因为增加当年下达及结转以前年度的转移支付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48.51万元,比2023年减少0.78万元。
6.其他支出
(1)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40.39万元。
(2)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6.33万元。
以上两项资金均为转移支付资金。
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涉密项目不予公开。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1.1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1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1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18万元,增长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对接省级6个厅局,调研及督导检查较多,因此本年接待费做了小幅调整。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培训费4.17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1.36万元,下降24.5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培训费,压减相应支出。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会议费0万元,与2023年保持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96.18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5.15万元,增长5.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后相应的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万元。
2024年,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9.1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047.38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7043.06万元,设备583.5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350.05万元,无形资产70.73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4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33636.72万元。
1.城乡社区支出2024年预算数为33420万元,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补贴较2023年预算增长334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年初预算未批复。
2.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216.72万元,结转的转移支付资金157.89万元,本年转移支付资金58.83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残疾人事业。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部门无非税收入,非税收入表为空表。
(三)重点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记实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
1、项目概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第六条“对财政全额拨款的单位,单位缴费根据单位提供的信息采取记账方式,每年按照国家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工作人员退休前,本人职业年金账户的累计储存额由同级财政拨付资金记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第六条“参保人员由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在非同级财政全额供款的单位之间流动,或者由财政全额供款单位流动到非财政全额供款单位的,应当由转出单位相应的同级财政保障拨付资金记实后转移接续”和第二条“参保人员办理了正式调动或辞职、辞退手续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根据改革前本人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年限长短补记职业年金,以实账方式划转至本人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其原所在单位按现行经费保障渠道解决”的规定,预计记实退休人员、转移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444万元、补记职业年金266万元。
2、立项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
3、实施主体: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4、实施周期及计划:项目自批复之日起,实施周期12个月。计划通过甘肃人社综合服务平台,按月完成记实及补记工作。
5、年度预算安排:710万元。
6、预期总体目标:
目标1:记实2023年1月-12月期间未记实职业年金的退休人员单位部分294万元。
目标2:记实转移人员职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150万元。
目标3:补记职业年金266万元
通过及时记实职业年金,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水平,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及转移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四)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我们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全过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2023年度,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的原则,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目标43个,按规定随年度预算一并公开项目43个,公开率为100%。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2023年7月,组织开展1-6月绩效运行监控项目43个,占本部门项目的100%。截至7月底,如期完成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指标值的项目20个,完成率为46.51%。绩效运行监控在局务会上进行通报,要求相关科室编制计划,及时整改情况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按照《兰州新区财政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度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工作要求,实现了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覆盖。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根据2023年度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等情况,按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压减当年预算经费类预算。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13个、三级指标37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四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和三级指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事业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各部门(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公开表
2.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3.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