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尊龙网平台
2024/03/08/ 15:16
来源: 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
十二、单位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三、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十四、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十五、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十六、单位预算收入总表
十七、单位预算支出总表
十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二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表
二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二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二十四、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
二十五、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二十六、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前 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如下:
一、单位职责
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主要以中心为主,依托兰石、火家湾、瑞岭锦绣、恒裕湖畔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何家梁村、四墩村、中川村三个村卫生室承担经纬印象、兰石家园、兰石睿智名居、书香名府、火家湾保障房等二十个小区4.95万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工作。
(一)负责辖区人口的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
(二)负责辖区内居民的传染病预防控制。
(三)负责社区康复、预防接种,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服务。
(四)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协管。
(五)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六)协助处置辖区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心设置内科、外科、儿科、口腔科、妇科、中医科、护理部、公卫科、预防接种科、心电图室、检验科、放射科、ct室、超声诊断科、药剂科、体检中心、综合办公室等科室,下辖兰石、火家湾、瑞岭锦绣、恒裕湖畔社区卫生服务站及何家梁村、四墩村、中川村三个村卫生室。
2024年1月1日,本单位在职人员编制36人,实有3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 0人,遗属人员0人,院外长期聘用33人。
三、收支总体情况
2024年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算总数174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8.75万元,事业收入630万元,其他收入1.7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83.56万元。
(一)收入预算
2024年收入预算1744.08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1,2)。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8.75万元,占58.99%;
事业收入630.00万元,占36.12%;
上年结转收入83.56万元,占4.79%;
其他收入1.77万元,占0.1%。
(二)支出预算
2024年支出预算1744.08万元(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3)。其中:基本支出1319.81万元, 占75.67%;
项目支出340.71万元,占19.54%;
上年结转支出83.56万元,占4.79%。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1744.08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详见单位预算公开表4,5,6,7)。
(一)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403.37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691.57万元,增长97.1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带动公用经费增加,2024年新增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以及上年结转资金。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4.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99万元、津贴补贴42.72万元、奖金31.64万元,绩效工资91.0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0.7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1.26万元、公务员医疗保险10.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2.80万元、住房公积金30.55万元、生活补助211.29万元。
公用经费支出779.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52万元、印刷费1.80万元、水费0.86万元、电费1.30万元、邮电费2.88万元、单位取暖费41.16万元、差旅费3.24万元、维修(护)费1.5万元、培训费2.13万元、福利费6.3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15.33万元(三公经费预算2.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00万元,培训费2.13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40.7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9.2万元,增长5.9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新增一个恒裕湖畔社区卫生服务站,以及兰石社区卫生服务站免租时间到期,2024年开始承担兰石社区卫生服务站租赁费用。
(三)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24年预算数为1744.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7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55万元,比 2023 年预算增加4.5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
五、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培训费预算情况说明
4.培训费2.13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0.16万元,增长8.1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带动公用经费增加。
(三)会议费预算情况说明
5.会议费0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63.75万元,较2023年预算增加7.58万元,增长1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带动公用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2024年,单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2万元,小微企业预留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2.52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868.6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平方米,价值0万元。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281.36万元。2024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7.9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4年本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4年计划征收1.77万元。其中:中央(省级)批准设立0个,主要是其他利息收入,计划征收1.77万元。
(三)重点项目情况
本单位年初预算未安排项目支出,无重点项目说明。
(四)单位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单位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2024年我单位将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新区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进一步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执行制度严格合规,会计核算符合相关规定,资金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合法合规。对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管理规范;对预算,进度依照规定执行;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政府采购按规定办理采购手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保证预算绩效工作成效良好,保障工作正常运行。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全年预算由综合办公室按照当年工作安排组织上报,按职能和年度工作目标确定项目,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并提供立项依据等。
2.绩效运行监控情况。全年预算执行情况由综合办公室按照当年工作安排实施情况进行绩效目标监控,确保资金支出的安全性与有效性。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2024年度,组织开展绩效自评项目共1个,绩效自评覆盖率为100 %。绩效自评结果随部门决算报送财政和随决算公开情况。
4.绩效结果应用情况。在2024年预算执行过程中,我单位将按照绩效目标的各项指标严格执行,待2024年预算执行完毕后,接受会计、国库等项目资金支出科室对照绩效目标进行督查,并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作出评价。我单位将严格按照《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会计准则》执行2024年部门预算,切实履行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本单位预算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2024年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24年,纳入单位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围绕部门管理、履职效果、能力建设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9个、三级指标 9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围绕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个维度,设置二级指标6个、三级指标10个。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兰州新区新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