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计划的通知
来源: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4/12/30/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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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兰州新区农林水务局,省农垦集团公司:
经研究,现将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和重点
按照农财两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要求,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农机发〔2024〕14号),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重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相关的农业机械,支持特色产业机械、先进智能绿色高端机械、丘陵山区机械、农业救灾机械的补贴需要。开展“优机优补”和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工作。
二、加快补贴政策实施
中央和省级补贴资金需全部落实到户,资金使用需通过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兑付体现。本次下达资金优先用于兑付2024年系统已录入资金缺口和新增购机补贴需求,不足部分待后续资金到位后予以安排。各地农业农村部门接到资金计划后,抓紧开展机具申办录入、机具核验、公示和结算工作,严格按照审批时限要求,分类审核,加快推进,小批量多频次申请结算,及时兑付补贴资金。
三、严格项目资金监管
财政部已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要求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支付监控模板,打上“追踪”标识,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地要按照《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财农〔2023〕80号),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分解落实区域绩效目标责任,加强全过程预算管理,严格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强化绩效评价工作,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12月2日